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《调查委员会条例》(第86章)第2条而委任,其职权范围如下:
调查委员会已在2016年5 月11日向行政长官呈交报告。
委员会秘书处由2016年5月21日起停止运作。